近日,一男子醉酒后乘坐火車出行,在車廂內(nèi)滋事并辱罵工作人員,被天津鐵路公安處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
據(jù)了解,日前,在K1785次列車上,男子付某多次躺臥在車廂過道,影響旅客正常通行。其間,列車工作人員多次對其進行勸阻,并將其攙扶到座椅上。付某不僅不聽從勸阻,還在車廂內(nèi)大吵大鬧并辱罵、推搡列車工作人員。隨后,乘警趕到現(xiàn)場對付某進行控制。列車到達德州站后,乘警依法將付某移交德州站派出所處理。
經(jīng)查,當(dāng)日中午,付某在乘車前飲用了大量白酒,上車時已經(jīng)處于醉酒狀態(tài)。德州站派出所民警使用呼氣酒精測試儀對付某進行檢測,付某呼氣測酒數(shù)值為200mg/100ml,遂對其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至酒醒。隔日早晨付某酒醒后,民警對其進行詢問,付某對自己在車廂內(nèi)醉酒滋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天津鐵路公安處依法給予付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
鐵路警方提示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(yīng)盡量避免大量飲酒,醉酒不僅影響身體健康,更會導(dǎo)致言行失控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,觸犯法律。醉酒滋事不僅會給同行旅客帶來影響,自己也將為酒后的違法行為付出沉痛的代價。
編輯:李新茹
審核:朱宏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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