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切實提升農村地區(qū)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,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東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宣傳科民警近日走進城關鎮(zhèn)郝寨村,開展以“電動自行車安全騎行”和“三小車輛規(guī)范行駛”為核心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。

活動現(xiàn)場,民警結合農村道路出行特點,通過發(fā)放圖文并茂的宣傳單向村民面對面講解交通安全知識。針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,民警重點強調了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,用“頭盔是騎行者的‘生命防護盾’”的生動比喻,結合近期發(fā)生的典型事故案例,直觀展示未戴頭盔在事故中可能造成的嚴重傷害,引導村民養(yǎng)成騎行必戴盔的良好習慣。

同時,民警圍繞“三小車輛”(低速電動車、三輪車、四輪代步車)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詳細解讀,明確指出無牌無證、違法載人、闖紅燈、逆向行駛等行為的危害性及相關法律后果。針對部分村民對“三小車輛”管理規(guī)定不了解的情況,民警耐心解答疑問,倡導大家自覺抵制交通陋習,做到安全文明出行。

此次進村宣傳活動,將交通安全知識送到了村民家門口,進一步增強了郝寨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,為營造安全、暢通、有序的農村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奠定了堅實基礎。
(來源:菏澤交警微信公眾號)
編輯:李新茹
審核:鐘德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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